人文與藝術學院研究生學位論文學術不端檢測規定
(2021年3月3日學院教授委員會讨論通過)
為進一步提高研究生學位論文寫作質量,推進人才培養和學科建設順利進行,避免抄襲、代寫等違法違紀行為的發生,根據研究生院《伟德官网手机版碩士研究生學位論文抽查辦法》、《伟德官网手机版學位論文評閱辦法》等相關文件規定,特制定我院碩士學位論文檢測規定。
一、檢測範圍
根據研究生院的統一安排,所有研究生學位論文(含學術型碩士和專業碩士論文)必須經過研究生院的“反不端學術行為檢測系統”檢測。未經系統檢測者不予送審評閱,不能申請答辯。
二、檢測程序
(1)學生在研究生系統中完善論文評審預報名信息并提交學院審核;
(2)按照校學位辦“雙盲”送審論文格式内容的相關要求上傳定稿論文至研究生管理系統;
(3)學院審核預報名信息并下載“雙盲”送審論文,按照相關操作規定上傳至“反不端學術行為檢測系統”檢測;
(4)學院對學生上傳的“雙盲”送審論文不進行任何改動,若因格式不符合要求或逾期不提交檢測稿者,學院不予檢測,後果由研究生本人承擔。
(5)檢測結束三個工作日學院向學生反饋檢測結果。
三、檢測内容及要求
檢測的内容包括研究生系統下載的論文全文,總重複率不包括注明出處的學術文獻、官方文件、法條以及研究生本人發表的前期成果。
四、檢測标準
(1)論文全篇總重複率小于20%的為檢測合格,直接送審;
(2)論文全篇總重複率大于等于20%且小于25%的,為檢測基本合格。需要經本人修改後提出申請,導師和院教授委員會審核同意後方可給予送審,但不再進行二次檢測;
(3)論文全篇總重複率大于等于25%的,為檢測不合格,論文不予送審。
(4)論文評審預報名後送審前,每人提交“反不端學術行為檢測系統”檢測的論文為1次。學院根據研究生院的工作安排定期開展學位論文檢測工作,若當次檢測不合格的,可申請參加下一次檢測。
五、其他
因論文檢測不合格或未及時提交論文進行檢測者,不能參加送審;可在半年後重新申請論文檢測;如遇學校、學院對檢測合格标準作調整時,将按照新的标準執行。在論文檢測過程中遇到本規定未涉及事項時,由院教授委員會研究讨論,根據具體情況作個案處理。
本規定自通過之日起執行,由學院教授委員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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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