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畢業論文評分标準
畢業論文成績參照指導教師建議成績、評閱教師建議成績及答辯成績進行綜合評定,其參考标準主要包括理論性、實踐性、創新性、邏輯性及回答問題的正确性等。其中:指導老師成績占40%,評閱老師成績占30%,答辯成績占30%。
各分項成績實行百分制,最終累積成績為85分以上的為優秀,75-84分為良好,65-74分為中等,60-64分為及格,60分以下的為不及格。
表1 畢業設計(論文)成績結構表
單項成績 |
比重 |
總分 |
評定成績 |
時間點 |
指導教師成績 |
40% |
85分及以上 |
優秀 |
答辯前2周 |
評閱教師成績 |
30% |
75-84 |
良好 |
答辯前一周 |
答辯成績 |
30% |
65-74 |
中等 |
答辯結束當日 |
總分 |
100% |
60-64 |
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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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分以下 |
不及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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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評定參考标準如下:
優秀:畢業論文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或較高的學術價值;論點鮮明正确且有自己獨到的見解和新意;能綜合運用有關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比較全面和透徹地分析論題;論文中心突出、論據充足、論證嚴密、層次清晰、詳略得當;語言準确簡潔、文字流暢;排版、裝訂規範,無打印錯誤;在答辯中能熟練和準确地回答教師提問。推薦校級和省級優秀畢業設計(論文)檢測結果文字複制比分别小于15%和10%。
良好:畢業論文具有較強的現實意義或較高的學術價值;論點鮮明正确,有一定的個人見解;能運用有關的基礎理論、專業知識,較好地分析問題;論文中心明确、内容充實、結構嚴密、層次清楚;語言表達能力較強;排版、裝訂規範,無打印錯誤;在答辯中能正确回答教師提問。
中等:畢業論文有一定的現實意義或學術價值;論點清楚正确;能結合所學知識提出和分析問題,并以一定的材料為依據進行闡述,在知識性、科學性方面無重大錯誤;論文中心較明确,層次較清楚,主要論據基本可靠;文字通順;排版、裝訂基本規範,打印錯誤較少;答辯中基本能正确回答問題。
及格:畢業論文主要觀點正确,但大都是一般化地人雲亦雲,且分析比較膚淺,有一定的基本材料予以論證,條理和邏輯性不夠強;語言基本通順,排版、裝訂基本規範,打印錯誤較多;答辯中回答問題有個别一般性錯誤。
不及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判為不及格:
(1)畢業論文觀點不明确或有重大錯誤,或嚴重偏題,不符合法學專業論文要求;
(2)論文無中心,邏輯混亂,層次不清,主要論據短缺或論據、論點、結論不一緻;
(3)答辯中答非所問,或一般性錯誤較多,或有原則性錯誤,經提示後仍不能更正;
(4)基本内容屬抄襲他人成果或由他人代寫:或基本沿用本人或他人的學年論文,而又沒有創見性的修改或增補;
(5)寫作基本功差,病句和錯别字多,難以成文,或排版、裝訂嚴重不規範,打印錯誤多;
(6)經催促,仍不按計劃完成論文。
二、畢業論文學生答辯辦法
(一)答辯條件已經完成畢業論文,經指導老師同意,且經評閱老師認可的才可以參加首次答辯。
(二)答辯分組各個專業自己決定組數,每組含5名答辯評委以及1名答辯秘書。學生分組遵循指導老師回避原則,對于個别學生因為分組問題實在無法實現回避的,指導老師不提問,不評分。具體分組名單以答辯前公布為準。學生對分組有異議的可向專業負責人提出,由專業負責人協調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