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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關于開展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
發布時間:2024-02-26 作者:

2月23日淩晨,南京市雨花台區某居民樓發生火災,截至目前,事故已造成15人遇難,44人在院治療(其中1人 危重,1人重症),經初步分析,火災由該建築地面架空層停放電動自行車處起火引發。依據學校保衛處等5部門《關于開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舉一反三,立刻開展“橫向到邊,縱向到底,隐患清零”的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現将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排查整治重點

聚焦消防、實驗室、交通、用電用氣等安全,緊盯宿舍、師生工作室、實驗室(實習實訓基地)、音樂廳、圖書室、等重點部位,全面組織開展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一)消防安全。嚴禁電動自行車及其電池進樓,嚴禁私拉亂接電線、飛線充電;嚴禁堵塞、占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通道;嚴禁樓内抽煙;嚴禁違規動火;嚴禁陽台、疏散通道等堆放雜物;嚴禁存在消防設施設備損壞、維護不及時的情況。

(二)實驗室安全。嚴禁未進行安全風險評估開展實驗項目;嚴禁實驗室安全信息牌内容(包括危險類别、防護措施、安全防控點、應急聯系電話等)缺失;嚴禁實驗時不穿戴防護用品;嚴禁高溫高壓設備、無人值守實驗等安全管理不到位。

(三)交通安全。嚴禁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嚴禁機動車校内行駛速度超過30公裡/小時,嚴禁非機動車校内行駛速度超過25公裡/小時;嚴禁非機動車多人行駛,不佩戴安全頭盔行駛;嚴禁通勤班車超速、超員、不按規定路線行駛。

(四)用電用氣安全。嚴禁違反用電用氣安全管理制度;嚴禁超負荷超載用電;嚴禁使用劣質電器産品;嚴禁人走不斷電;嚴禁無證作業;嚴禁電氣設備檢修保養和清理不及時。

二、工作要求

(一)全院師生員工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産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強化底線思維和風險意識,嚴格按照“誰使用、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立刻組織開展責任網格區域全覆蓋的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進一步落實全員安全生産責任制,梳理學院安全生産“五級責任體系”,及時查漏補缺,不斷完善工作機制,确保不出現安全生産管理盲區和排查漏洞;

(二)面向本院師生員工至少開展一次全覆蓋、全領域、全要素的安全教育,切實提升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能力;要抓住“人”這一關鍵要素,時刻緊繃安全這根弦,确保不發生不安全行為。

(三)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教育等工作原則上應在3 月5日前完成,各項工作要留存台賬,在《2024年第一季度安全工作季報》中重點體現,并于3月6日前通過一網通辦“單位安全生産自查報告(季報)”報送。全體教職工于開學第一周對自己的工作場所作一次安全自查。學院領導帶頭開展安全檢查。各安全員對責任範圍内的安全事項于3月1日以前作一次全面安全檢查,做好記錄和隐患整改台賬,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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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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