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30日,《光明日報》11版“光明學人”欄目以《賦性孤潔顯書生本色——周汝昌與“周氏紅學”》為題,整版刊載了我校伟德官网手机版高淮生教授紅學研究成果。
因《紅樓夢新證》這一紅學史上裡程碑式的著作,周汝昌成為“新紅學派”大家。然而,在紅學界,“擁周”的人很多,“批周”的人也不少。縱觀百年紅學史,周汝昌無疑是最具話題價值的學人。現在,周汝昌已去世整整十年,客觀理性地評價周汝昌其人其學,可以給我們帶來一些學術的或非學術的啟示。
文中指出,有兩件頗具“話題價值”的事情很有代表性:一是“曹雪芹佚詩”案,二是《還“紅學”以學——近百年紅學史之回顧(重點摘要)》一文引起的争訟。
為了更清楚地陳述“曹雪芹佚詩”案前因後果,文中引述了相關著述以見真貌,認為 “批周”抑或“擁周”,不僅是近三十年來紅學界的一條“立場線”,而且将是今後相當一段時期的一條“立場線”。紅學宗派,說到底正是“名”“利”之争的産物,競名者據以自便,以圖一己之私。隻有“各美其美”“美美與共”的局面最終形成,紅學才會有真的希望。 “曹雪芹佚詩”并非不能舊話重提,不過人們在重提舊話時如果能堅持理解之同情,與人為善,就有可能避免對前人的苛責。
文中詳述了《還“紅學”以學——近百年紅學史之回顧(重點摘要)》(《北京大學學報》哲社版1995年第4期)引起的争訟,認為基于“自心自信”,周汝昌畢其一生演繹着癡心于曹雪芹《紅樓夢》的“真愛”,并不遺餘力地闡揚《紅樓夢》蘊含的中華文化精神氣象,其闡揚不僅“于身有益”,而且“于世有用”。可以說,這種“真愛”也體現了蕭公權所說的:“治學者或求學者在治學求學的時候,專心緻志去治學求學,而不‘胸懷異志’,别有企圖。”最後,文章表示,今之學者評論周汝昌其人與他的“周氏紅學”,理應保有“溫情與敬意”和“了解之同情”。
對“曹雪芹佚詩”以及《還“紅學”以學》進行學術考察和辨析,充分彰顯了高淮生教授關心學風建設的學術用心以及為現代學人“昭傳”的立意。高淮生教授曾撰聯評價周汝昌的為人和為學:“賦性孤潔,盡顯書生真本色;為學獨異,最服解者能公評。”
相關鍊接:賦性孤潔顯書生本色——周汝昌與“周氏紅學”(光明日報)
作者:劉勇
審核:方躍平